尊敬的会员: 根据中藏仓储有限公司《关于收取存储藏品仓储费用的通知》(2026(综)第001号,以下简称“《通知》”)相关要求,经本商城研究决定,自2026年10月1日起,仅对平台“中藏仓储”板块内的藏品收取仓储费,其余板块藏品暂不纳入本次收费范围。现将具体规则公告如下: 一、仓储费收取规则1. 收费范围仅限本商城“中藏仓储”板块内,实际存储于中藏仓储有限公司仓库的藏品(具体收费目录详见附件《中藏仓储板块收费藏品目录》)。 特别提示:本商城钱邮寄卖、集藏寄卖、活跃、星商城板块藏品或虽在“中藏仓储”板块内,但实际存储仓库非中藏仓储的藏品(详见各藏品商品详情信息),不在此次收费范围内。 2. 收费时间自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计收。藏品转出本商城“中藏仓储”板块的,自转出当日起暂停收费;藏品转入本商城“中藏仓储”板块的,自转入当日起计费;在中藏仓储有限公司办结实物提货的,不再收取后续仓储费用。 3. 收费标准每日应缴仓储费 = 藏品参考价 × 持有数量 × 0.000042 注:单日应缴仓储费计算结果不足0.01元的,按0.01元计收。 4. 扣费方式每个交易日结束后,由系统根据当日持有数据自动核算并扣除对应仓储费,无需会员手动操作。 二、相关配套安排1. 交易服务保障:经中藏仓储有限公司申请并经本商城同意,至2027年12月31日前,本商城将继续为“中藏仓储”板块藏品提供正常交易、转仓等服务,保障会员交易权益不受影响。 2. 信息公示机制:中藏仓储有限公司调整收费规则的,本商城将在收到正式通知后3个交易日内同步发布公告,请会员及时关注平台通知。 3. 提货指引:会员申请提取“中藏仓储”板块藏品实物的,仓储费计算至提货当日,提货完成后不再产生后续仓储费用。 三、重要提示1. 本公告生效后,会员继续持有、买入或交易“中藏仓储”板块藏品的,即视为已知悉并同意本公告全部条款及相关后续修订内容。 2. 平台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、监管要求或运营实际需要对本公告内容进行修订或补充。修订内容将以公告形式发布,敬请留意。 3. 如有疑问,请联系平台客服咨询。
金网艺购 2026年8月15日 |